香港购物进口税怎么收?
2011-09-15 香港自由行 去香港购物,入境须收税吗?进口税怎么收?
依据现行的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)的理解推论,你购物总值没超过5千元人民币或不包括笔记本电脑等非免税品入境的,无需拆包装,走绿色通道过关免税的!
超过的部分,参照物品税号,税率有10%、20%、30%、50%。
05000000皮革、皮毛及其制成品
05010000-皮革 千克 300 20%
05020000-衣着
05020100--裘皮衣件 另行确定 20%
05029900--其他件 1500 20%
05990000-其他件、条另行确定 2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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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检查
例如
化妆品的个人物品进口税率50%,税号、完税人民币价格
09040100--粉底盒、支 100【港澳台限8盒、支以下,邮寄1盒、支免税】
09049900--其他件另行确定
09010000-香水瓶 100 50%
09020000-清洁类
09020100--面膜 张 20 50%
09029900--其他件另行确定 50%
09030000-护理类
09030100--眼霜支、瓶 10050%
09030200--日、晚霜及乳液支、瓶10050%
09030300--精华液/素 支、瓶15050%
09030400--润唇膏 支 2050%
09039900--其他件另行确定50%
09040000-美容/修饰类
09040100--粉底盒、支10050%
09040200--睫毛液(膏)支、瓶5050%
09040300--指甲油 瓶 20 50%
09040400--唇膏支 50 50%
09049900--其他件另行确定50%
05010000-皮革 千克 300 20%
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(或1/3)及以上程度的,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,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。
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(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)
为进一步增强海关执法透明度,方便旅客进出境,明确进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,规范和统一海关验放标准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;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,单一品种限自用、合理数量,但烟草制品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二、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;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,全额征税。
三、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、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一○年八月十九日
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(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)
本表未列明物品的归类原则:
1.按物品的主要功能(或用途)归类;
2.物品的主要功能(或用途)无法确定时,按该物品各项功能(或用途)中税率最高的税号归类;
3.物品不能按照上述1、2条归入相应税号时,归入“其他物品”类别中的“其他”;
4.已归入某一税号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(或用途)归入相应项。主要功能(或用途)无法确定时,归入其各功能中所适用完税价格最高的项。